正規房屋租賃合同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正規房屋租賃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正規房屋租賃合同1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經雙方協商達成房屋租賃協議,并簽訂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物
出租人將位于 出租給承租人,租賃面積 平方米。承租人只能按 用途使用,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轉租、分租或移作它用或變更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一、租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為一個月,時間定于合約租期第一年的最后一個月,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賃日期確定后,承租人不得以裝修、移機、搬遷等任何理由推遲起租日期。
三、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立即終止房屋的租賃:
(一)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人擅自將出租方房屋轉租或轉借他人;
(二)承租人違反雙方約定之租賃用途,或利用出租方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對房屋的主體結構造成破壞的。
四、租賃期間,如果出租人須收回房屋自用,必須提前 叁個 月書面通知承租人,方可解除合同,租金按實際租賃期計算。同時,出租人應付給承租人 兩個 月的房租作為補償。
五、租賃期間,如承租人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 叁個 月書面通知出租人,方得解除合同。同時承租人應付給出租人 兩個 月的房租作為補償,出租人可直接從承租人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
一、本合同項下的租金價格為經雙方確認的市場公允價格。XXXX
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租金人民幣 元/月,20xx年 月 日至XXXX年 月 日租金人民幣 元/月,XX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租金人民幣 元/月。
二、履約保證金為 元人民幣(簽訂合同時由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租賃期滿,如承租人無違約行為,則出租人退還保證金給承租人),在房屋承租合同期內,承租人不得用履約保證金抵扣房屋租金及其他按本合同約定應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
三、租賃期間發生因使用出租房屋而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取暖費、空調費、清潔費、電話費等費用由承租人負擔,承租人應按相關部門的規定準時足額交納費用。合同期滿后,在承租人繳清以上費用并提交相關書面證明的情況下,出租人需在 七 日內返還履約保證金給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于每(季)第一個工作日前支付當(季)租金(遇節假日順延),將租金劃入委托代理人指定賬戶。
1、租金帳戶:
開戶行:
銀行帳號:
2、履約保證金帳戶:
開戶行:
銀行帳號: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的修繕
一、承租人在租用期間可對房屋在不改變主體結構的情況下,進行必要的裝修和改造。方案必須征得出租人的認可后方可實施,有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需要向有關物業管理部門或國家行政管理部門報批的,承租人還應當事先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
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出租人、承租人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承租人向出租人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用期間或裝修期間,由于承租人有責任,造成房屋和各種設備設施的損失、損壞(如火災、不當施工造成坍塌等),由承租人負責恢復和賠償。承租人承擔對第三方的民事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間,租賃房屋的維修由承租人負責。
第五條.續租
租期屆滿時,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具有優先承租權,但必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出租人。如雙方同意繼續承租,需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未書面通知出租人的,視為自動放棄續租。
第六條.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承租人權利
1.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設施、設備和公共部位場所的權利。
2.承租人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在允許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
3.承租人有權自己聘請他人對物業自用部位設備進行合法的維修和保養。
二、承租人義務
1.承租人應按時支付租金及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各項費用;
2.承租人必須保證合法經營,如因承租人過錯致使出租人被處罰或承擔其他責任的,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追償損失。
3.承租人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并接受物業公司管理。
4.承租人租賃期間不得將承租房用于抵押,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整體或部分轉租經營,不得以其他形式的處分。
5.承租人在公共部位張貼廣告、標記、指示牌等,必須得到出租
人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同意并按規定辦理手續。
6.租賃期滿后,承租人無權就裝修、改造等要求補償,也不得實施拆割等有損房屋使用價值的行為。
7.承租人必須在租賃期滿或者合同解除后 當 日內搬出,包括承租人所有的全部物件,搬遷后 叁 日內房屋內如仍有余物,視為承租人放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8.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逾期不搬遷,承租人應賠償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七條. 雙方共同認可事項
一、 出租人依法有權將該房屋出租給承租人。
二、 出租房屋在交付承租人使用時,結構完整,狀況良好,足供承租人從事本協議所述的用途。
第八條.違約責任的處理
一、承租人不按時交納租金的,出租人每日按欠繳租金的 5% 收取滯納金。欠繳租金超過30天的,無論數額大小,出租人可以從承租人已經交付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租金,并且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租人的承租權。如果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書第三條第三款的約定交納相關費用,造成出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有權按照損失金額扣除履約保證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或改建亂建及進行其他形式處分造成損失的,或因過錯造成事故和損失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按實際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三、 承租人擅自將租用房屋進行抵押或從事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出租人利益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四、 租用期滿后,承租人對各種原屋所屬的設備設施不得隨意拆、撤、轉移。否則將按同等數額對出租人進行賠償。
第九條. 免責條件
< ……此處隱藏18386個字……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第25條 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的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滿搬出房屋時,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八部分 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26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27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8條 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墻、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準方能施工。
第29條 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7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7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30條 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后7日內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31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32條 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復,則視為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自30天期滿次日起計。
第33條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條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35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10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36條 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2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37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認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五天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部分 通知
第39條 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系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為送達;
(2)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部分 爭議解決
第40條 對于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41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42條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治安許可證等國家規定應辦理的各項手續。如果甲方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30天內,仍然沒有辦理上述手續,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43條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第44條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后,應在15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15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部分 索賠
第45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費用、乙方的來回搬遷費用、乙方已經支付和雖未支付但將要產生的裝修費用、乙方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設備安裝費用(如:有線電視安裝費、電話安裝費、電器安裝費用、電線電表安裝費、中央空調通道安裝費、煤氣管道安裝費、網絡安裝費、暖氣安裝費等)。
第46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第47條 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補償金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留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同第45條含義)甲方不予以補償。
第48條 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60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49條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給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60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責任。
第50條 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五部分 附則
第51條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存二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第53條 本協議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訂頒布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訂的規章。
甲方簽字:(出租人) 乙方簽字:(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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