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租賃合同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儀表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儀表租賃合同1出租人:___________(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甲方)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一、設備清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乙方提供以上設備的租賃服務。租期_____天,租金_____元/臺/天。合計______________.(人民幣)
2.乙方決定租用此設備后,應交納該設備同等金額貨款作為押金,方可提取該設備。乙方歸還該設備時,將租金一次性全額付給甲方,甲方同時退還乙方押金。
3.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出租人在合同簽定地點將租賃物交給承租人,承租人開機實地實物驗收,承租人簽定本合同表示對該租賃物已驗收。
三、注意事項
1.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轉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設備,必須妥善正確使用,確保設備完好無損,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未和甲方簽定續租合同則承租人需在租期結束的第_________天把所租機器退還。如要續租,雙方需重新簽定新租賃合同,甲方有權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時候收回該設備及取收必要的逾期費用。
四、補充規定
1.經費賠償
如承租人在使用時造成所租機器損壞,則按以下項目賠償:
(1)外殼:損傷不影響外觀賠償_________元損傷影響外觀賠償________元
(2)鏡頭/顯示屏:有劃痕不影響使用________元影響使用按市場價賠償
(3)燈泡/主板損壞:_________元(按實際市場價賠償)
(4)其他附件:如無法修復則按市場價賠償
2.本合同未敘詳盡并需補充之事,雙方應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3.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辦人: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辦人: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儀表租賃合同2合同編號:
乙方(承租方):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用儀器名稱、租賃單價:
租用儀器名稱:
租賃單價:租金 元/天(押金 元)
費用產生: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租賃期限:儀器的租賃期限為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14日(從出貨次日算至收貨前一天止;算租用日期),租賃結束后乙方將儀器歸還給甲方。以上租賃時間為預估租賃時間,實際費用的計取按照實際租賃天數計算(含路途時間)。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實際租用天數結算租賃費用(租金從押金中扣除,多退少補原則)。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系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由于路途遠甲方負責在本廠教導乙方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甲方(出租方):設備有限公司
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若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 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5、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于法。
第七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注: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時間:
儀表租賃合同3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合同法》即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儀器儀表設備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儀器儀表名稱、規格、型號、算量及租賃費用明細見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租賃費用: ……此處隱藏6505個字……以任何理由對儀器儀表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承租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賃費用,逾期不支付的,每延誤一日,向出租方支付應交費用的1%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承租方、出租方各持一份,本協議書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附表)
儀表租賃合同9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商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總則
本租賃合同執行協議是與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該租賃合同履行的執行細則,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租賃物品
1.租賃物品是指由甲方出租,在租賃合同上列明需支付租金的租賃物品清單
(以下稱清單)上標明的物品,有乙方承租。
2.本租賃合同中由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的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______”所有。
第三條租賃期
1.租賃期起始:按照租賃合同之清單所記載內容執行,有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賃物品當日為租賃期起始日。
2.租賃期終止:按照租賃合同之清單所記載的內容執行,從乙方向甲方返還交付物品當日為租賃終止日。
3.除非租賃合同及本租賃合同執行協議中另有約定,在租賃合同所注的租賃期限期滿之前,如甲方要中止物品的租賃,應至少提前____________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
乙方有責任在租賃合同所注租賃期限期滿前,至少提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終止租賃服務,并安排運回物品,乙方自行承擔向甲方返還物品的所有費用。如乙方未按時通知甲方終止租賃服務,甲方有權對實際超出租賃合同所注的租賃期的時間,按照租賃合同執行協議條款所約定的租金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4.租賃期以整______日/周/______月/______年為計算單位,在租賃合同中注明。
第四條.租賃期的延長
1.在租賃期限到期前的_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提出延長租賃需求的,在乙方未發生本協議條款第十三條所列之任何違約之行為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同意延長租賃期要求。
2.延長期間的租賃金,根據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執行,以整______日/周/______月/______年為單位計算。
第五條.租金
1.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租金。
2.如實際租賃時間少于約定的租賃期限,甲方將保留根據實際租賃時間重新設定租金標準,或者按照租賃合同原約定的全部租金數額收取租金的權利。
3.租金支付:租期為一個月以內的租賃合同,租金需在租賃物品交付前一次性支付。租賃超過一個______月的租賃合同,租金需在下一個月起始日前_______日支付。
4.如租賃合同中規定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賃合同記載約定的運輸費用、消耗品費用以及其他費用的,乙方須在向甲方第一次支付租金的同時一次性付清上述全部費用。
第六條.保證金或押金(如有)
1.租賃合同中,甲方向乙方收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或押金,以作為租賃合同的擔保,乙方須按照租賃合同之約定的時間、金額向甲方交納保證金或押金。甲方有權用此保證金或押金沖抵乙方對甲方應付的一切債務。
2.租賃期屆滿,乙方返還租賃物品并經甲方檢驗測試無誤后,甲方應返還乙方保證金或押金。
3.保證金或押金不計算利息。
第七條.物品交付及費用
1.甲方將物品運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僅限中國境內之國家行政區市級及以上城市。
2.乙方從甲方受領租賃物品后,應在受領物品當______日內填寫甲方規定內容之《接收表》,《接受表》乙方簽字蓋章后掃描發甲方,原件隨后寄回甲方。
3.甲方負責物品交付時的運輸,乙方負責物品返還時的運輸。交付和返還運送租賃物品所需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費、保管費、保險費、包裝費等)由各自負擔。
第八條.物品的驗收
1.甲方保證向乙方交付物品前,物品具有正常使用性能。
2.雙方可根據制造商的產品描述對物品進行檢查。
3.乙方有權對物品進行檢驗,檢驗應在物品運抵乙方或其指定地點之______日起一個工作______日內(以下簡稱“檢驗期”)完成。乙方應在檢測期內出具《接受表》,說明所接收到的物品名稱、數量、品質規格、技術性能等內容。
4.若乙方認為物品與租賃合同約定不符,應在檢測期內書面通知甲方。
5.乙方在檢測期內未出具《接收表》亦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物品驗收合格,于檢驗期后不得主張物品未經其驗收,且不得以此為理由拒收物品或拒付租金。
6.乙方返還租賃物品前,應保證租賃物品具有與接受時一致的使用性能并可正常
使用
7.若甲方檢驗返還租賃物品與該物品交付時性能有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第九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保證提供的物品各項功能按需要配置并正常使用。
2.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物品在正常使用前提下的維護服務(發電機產品除外),及有償維修服務。由于發電機產品屬于高損耗產品,因此對于發電機產品,甲方可提供有償維護。維護價格以雙方確認為準。發電機產品保修條款參考發電機的保修手冊(含更換的原器件以及保修細則)。
3.如遇租賃物品維修周期超過______個工作日,甲方可提供替換的物品供乙方正常使用。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物品遷離租賃合同約定的指定使用地點。
5.當租賃物品需要檢查、維護、維修以及測試保養時,乙方同意甲方或其授權的代表對物品進行相關操作和處理。
6.乙方必須妥善使用和保管物品,并給予應有的保養,使物品保持正常狀態和使用性能,不得擅自拆卸物品和附加其他物件。
7.乙方須承擔以下成本費用和開支,包括但不限:查清物品下落的費用、從乙方或第三方手中重新獲得物品的費用以及乙方未按時歸還物品而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等。
8.乙方必須保證物品處于說明書中規定的工作環境內使用,不能錯誤使用物品,不能損壞、撕壞物品及附件,不得對物品進行與制造商建議相沖突的操作。
9.乙方必須保留物品上甲方和制造商留下的鑒定號碼、標記以及標示牌等任何標記信息,并確保此上述標記不得被除去或污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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