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施工合同范本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園林綠化施工合同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園林綠化施工合同范本1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現就南寧市二塘至武鳴縣高速公路段間的現有綠化帶景觀樹的替換與種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承包期限
合同工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合同期限需要延期,由雙方另行商定,如果沒有達成延期商議,以當地氣象信息為準。
二、承包形式
本工程由甲方負責將樹木苗種運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乙方負責種植并養護(澆水、驅蟲)的管理形式組織施工。乙方負責養護的時間為合同期竣工后一個月,由甲方在該月份下旬進行驗收。
三、種植范圍
全程共計約50.5公里的高速路中間綠化帶范圍(注:路程為環城高速入口二塘→貴州/武鳴/河池→都南高速→武鳴/靈水/中國—東盟經濟園區→都南高速出口→武鳴)。
四、種植要求(品種及價款)
1、乙方負責在該高速公路綠化帶中央將原有的樹木挖出并照原坑每間隔6米種上新的小葉榕或小葉女貞。(每天種植不少于800米,以簽訂日期起第二日計算);
2、甲方運送樹木的車輛在到達乙方指定的位置后,由乙方負責將挖出的樹苗沿路搬上甲方的車輛。甲方提供的樹苗送到乙方指定的高速公路施工路面上時,由乙方負責種植和一個月期間的養護;
3、樹苗的挖出及種植單價為共計為43元整;
4、乙方負責自行運土鋪設,土坑口規格50cm×50cm,深50cm;
5、乙方在施工期間要嚴格放置警示安全牌以及維護好綠化環保的施工作業,為上述不按
五、質量標準及質量保證
1、綠化面無積水,樹種成長率98%以上,長勢較好,無病蟲害;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用綠化材料應符合指定的品種、規格和等級;
3、乙方工程竣工驗收后一個月綠化的養護管理,樹根面無積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在簽訂合同后需交納3萬元人民幣給甲方作為押金,該筆押金在乙方進場施工
15天后,甲方將其款退回給乙方。如果簽訂合同后乙方遲遲不進場、延誤工期或施工多次中斷,甲方有權沒收其押金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
2、甲方在乙方簽訂合同后的第一個月每5天以轉賬方式預付給乙方10000元人民幣,第二個月每5天以轉賬方式預付給乙方20000元人民幣。種植工程竣工后結清60%的種植工程款。種植驗收合格后10天內付20%工程款,剩余20%在養護期限屆滿驗收合格后結清尾款。
七、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按乙方要求分批將樹苗運到乙方指定位置。甲方運輸樹苗(包括將新樹苗運到乙方指定位置和將替換樹苗運離開)等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己承擔;
2、提供一臺噴水車及一名司機給乙方調配,因噴水車輛故障維修、事故處理及司機工資等費用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協調施工環境;
3、甲方必須在乙方種植樹苗竣工后三日內負責種植竣工驗收。在護理期限屆滿前三天內進行護理驗收;
4、非因乙方種植的原因導致的樹種死亡的,由甲方負責提供多余樹苗給乙方種植。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將挖出的樹苗及運來的新樹苗沿路上、下車搬運;
2、乙方種植樹苗驗收達不到標準或是乙方種植不當所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每段時間會派現場代表進行質量監督,工程質量出現質疑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聽侯處理意見。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變更,簽證認可;
3、乙方負責派項目經理對工程實施全面負責,做好施工組織計劃,按進度施工,工程量變更向甲方通報情況,按甲方的總體安排如期優質量完成工程任務;如乙方一個月內完成甲方獎勵2萬元給乙方;
4、灑水車輛運輸所產生的油費及過路費由乙方支付,灑水車產生的其他費用乙方不理。
八、違約責任
自簽訂合同起工期為2個月,如乙方惡意未按期竣工,每延長一天,處以500元罰金,如工期連續延長,則取消該合同。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包括臺風、下雨等天氣原因造成無法作業的)或甲方原因,工期順延。
甲方違約責任:如上述條款中甲方構成根本違約的,甲方需向乙方方支付已經履行種植的樹苗對應的工程款,并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乙方違約責任:無權要求甲方支付未種植的樹苗的工程款,并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代理人:
日期:
乙方:
代理人:
日期:
園林綠化施工合同范本2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甲方將 綠化工程委托給乙方施工,根據該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綠化工程。
二、施工地點及范圍:
本工程位于 ,綠地總面積為 平方米。
三、工程內容:
1.乙方根據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按圖施工,甲方按圖驗收;
2.綠地深翻50厘米,加工20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須養護一年(落葉樹今冬明春種植,按具體樹種種植起算);
4.施工過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則須經甲方簽證認可后按實結算;養護期間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規格要求補植;
5.種植質量應根據市有關部門對綠化工程的要求進行驗收。草坪應按地形鋪設,要求平整度高,整體性強,自然泛水,鋪設間隙不得超過一指寬。
四、工程造價:
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300萬元整(人民幣叁佰萬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支付總造價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鋪設過半后,甲方支付總造價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驗收后,甲方支付總造價的20%;
4.余款待一年養護期滿、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 ,乙方指派 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協調工
八、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后,及時按 ……此處隱藏22805個字……養護期滿后,付20%
第七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審核后的預算書
6、其它附件
第八條 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
1、工程師:在工程施工中,發包方委托葉青青為現場業主代表,代表行使業主的職能,并全權處理與本工程相關的一切事務。承包方指派伍克祥為工程項目負責人,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的現場管理和對綠化工程養護的監督考核。
2、承包方所指派的工程項目負責人在整個施工期間內每月不少于20天駐施工現場且組織施工。工程項目負責人按時參加監理例會或各種與本工程有關的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否者,由此造成的損失有承包人自負。
3、發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協調處理地上地下建筑物、構筑物、桿、管線等設施與本施工的關系;同時處理與政府等相關部門的關系。
4、承包人工作: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及后期管理和養護工作,同時對原有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構筑物、桿管線等設施應進行合同理的妥善保護,如因施工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維修賠償。
第九條 綠化種植質量滿足下列要求:
1、種植前地面平整要符合設計意圖和種植標準;
2、苗木保證質量,由業主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場栽植;
3、按圖施工,如需變動,經發包方書面確認之后方可改動。
4、質量要求:
①嚴格按照綠化設計圖紙施工;對要求全冠的樹種,樹木移栽后保留樹冠,少量修剪,保持樹形基本完整。帶冠苗樹木移植修剪后保留二級分枝,適當修剪。
②施工前必須清除場內所有雜土和建筑垃堆;
③各類植物需要完全客土(客土以下為普通土壤)栽植。所謂客土,即栽植樹木時添入樹穴中有利于生長且不混入瓦礫等有害特質的土壤。草坪等地被植物需要客土10cm厚,灌木類30cm厚,中高樹木為60cm厚,普通綠地為30-40cm厚;
④高大喬木定植后,應設置樹木支撐。
⑤喬木要選擇生長健康、樹形飽滿的優良植物,灌木和地被植物要求品種葉色飽滿、樹葉密集、不脫腳、無病蟲害。苗木均采用苗圃苗
⑥灌木栽植數量、修剪平面及高度應按圖紙要求做,要求修剪成平整、飽滿的植籬。
⑦行道樹與行列種植樹木應在一條直線上,行道樹距路東邊1.2m,種植的樹木應樹形相似,保持直產,不得歪斜,加支撐立柱,行道樹分枝點高度應大于3.0m
⑧樹木成活率100%,要求包種包活,養護期壹年。補種樹木養護期計算以補種之日起算,養護期壹年;
⑨所有苗木經業主、監理驗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⑩所有苗木的品種、規格等均按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執行。
第十條 工程驗收;
1、完工驗收:綠化工程施工結束后,由承包方提出書面報告,監理單位送發包人確認,發包人在3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并出具書面意見,承包人根據驗收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直至完工驗收合格。
2、初步驗收:承包人在完工報告驗收合格后30日,提出初步驗收書面申請,經現場監理確認后,報發包人、發包人在接到書面申請14日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驗,并出具書面意見。
3、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作進行定期考核,考核標準《蕪湖園林綠化考核評分辦法》并根據考核結果由發包人按規定兌現。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須按初驗整改意見進行整改,在養護管理期間,苗木死亡之后,由承包人提出補栽方案,報監理確認后,重新補植,該部分養護管理期,自補植結束之日起,順延養護期。
5、終驗:養護期滿時,由承包人提出終驗申請,并附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圖送監理單位和發包人,發包人在28日內組織相關部分進行終驗。
第十一條 工程結算: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提交工程預算,經雙方初步協商后可以作為竣工前的撥付款依據。工程竣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工程結算報告。由發包人根據當地當時市場價格及相關政策取費標準進行結算。
第十二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工程施工驗收標準:《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T82-99
2、驗收標準以花木植物的成活率達100%,草皮以遮蔽土壤為依據;
3、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程進行定期考核,養護期為壹年。
第十三條 質量保修:缺陷責任期(即質量保修期)為十二個月,從初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缺陷責任期內對所完工程進行維護和養護(并對未成活植物或瘦弱植物應進行無償補栽或移栽保證植物的成活率和遮蔽率);同時,保證植物生長茁壯成長。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經承包方催要,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施工或在養護期內不能按發包方要求養護、移栽的,承包方未按安全生產條例文明施工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的損失承包方自負。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據本條1、2、3、4、5款的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款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組織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自已的義務,若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并足額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蕪湖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二)依法向蕪湖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合同的生效與份數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 簽字、蓋章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方保存貳份,承包方保存貳份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開戶銀行:
賬 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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