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離婚的協議書集合十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離婚的協議書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離婚的協議書 篇1男方:某某,男,漢族,_年_月_日生,住在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女方:某某,女,漢族,_年_月_日生,住在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男方與女方于_年_月認識,于_年_月_日在_登記結婚,婚后于_年_月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因_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兩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兩方自愿離婚。
二、孩子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由女/男方撫養,隨同女/男方生活,撫養費由男/女方全部負責,男/女方應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支付_元給女/男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女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元,男/女方應于每月的1-5日前將兒子/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男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__________)。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女方可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女方每月可探望兒子/女兒一次或帶兒子/女兒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女/男方,女/男方應保證男/女方每月探望的時間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兩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元,兩方各分一半,為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支付_元給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元給男方。
⑶其他財產:婚前兩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兩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兩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方于_年_月_日向xxx所借債務由_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兩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也可以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損害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給女方。鑒于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_年_月_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兩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兩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
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______女方:_______
簽名:______簽名:_______
離婚的協議書 篇2男方:______,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雙方于____年__月認識,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個兒子(女兒),名______。現在夫妻雙方的感情已完全破裂,已無和好的可能性,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____由__方撫養,隨同__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由對方全部負責,對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給__方作為兒子(女兒)的撫養費(__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_元,__方應于每月的1——5日之間交到__手中或轉入指定的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
……此處隱藏1787個字……共同債權及債務:
1、雙方共同債權,分割辦法;
2、雙方共同債務,分割承擔辦法。
五、探望權行使辦法:
1、探望子女的時間;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點;
4、爺爺、奶奶探望權的行使;
六、其他問題約定:
本離婚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XXXX 協議人:XXX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離婚的協議書 篇7甲方(男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乙方(女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民政局登記結婚,甲乙雙方無財產、無子女。
現因雙方 不和,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雙方自愿離婚并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協議離婚。
第二條 子女撫養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撫養事宜。
第三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財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婚前個人財產的確認
1. 甲方婚前個人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
2. 乙方婚前個人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第五條 債權債務的處理
1.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故不涉及分割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債務。
2. 如甲方或乙方存在個人債權債務,則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不負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
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轉移、抽逃除上述個人婚前財產外,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第七條 幫助
因 生活困難, 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 元給 。
上述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畢。
第八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份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 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份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
如本份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20xx年 月 日
離婚的協議書 篇8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系的行為。
辦理復婚登記手續時,要將原雙方的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28條規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按照《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
雙方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
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
獲得復婚證后,到派出所對“婚姻狀況”一欄修正。
離婚的協議書 篇9協議人: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路xx號。
協議人:xx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路xx號。
協議人雙方于xxxx年xx月xx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xxx與xxx自愿離婚。
二、兒子xxx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500元,在每月 0號前付清;直至付到 8周歲止, 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xx路xx號的xx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6萬元,現協商歸女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等等(見清單),歸女方所有;男方銀行存款xx元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xxx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xxx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男方:xxx 女方:xxx
簽名:xxx 簽名: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離婚的協議書 篇10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在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后,還可以反悔嗎?
簽了離婚協議書是兩個以上當事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雙方或多方民事行為。離婚案件雙方當事人在起訴前簽訂離婚協議書,但由于事后一方認為并非 真實意思表示或者反悔等各種原因,雙方沒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并領取離婚證。這種情形在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離婚協議書的效力如何認定,這成為影響最終判決的一項重要因素。
討論離婚協議書的效力問題,首先應明確當事人簽訂離婚協議書是否屬于民事行為。夫妻關系要得到解除,需要法 院的離婚判決(調解)或者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領取離婚證。這完全體現國家公權力對離婚問題的干預,離婚問題可否由當事人以民事行為的方式予以解決?筆 者認為,在雙方當事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法院依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這一標準來裁判是否準許離婚。這體現離婚案件受公權力調整的特性。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時,法律是允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婚姻關系,即通俗所講的“協議離婚”。公權力對是否離婚并不干預。《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的,準予離婚。”可見,離婚問題是允許當事人自行解決,或者說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時,他們可以以民事行為的方式處理自己的離婚問題。辦理了離婚登記或者得到法院的離婚判決(調解),夫妻關系才能最終得以解除。這只能說明國家公權力對離婚問題的最終確認。但不能否認婚姻關系的民事特性,雙方當事人有協商解除夫妻關系的“私權利”。簽訂離婚協議書旨在終止這種婚姻權利義務關系,具備了民事行為的全部構成要素,所以說簽訂離婚協議書應屬于民事行為的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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